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并根据《刑法》第201条要求对指控进行审判,该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罚款。另一名女嫌疑犯于7月29日被还押,但命令于8月5日失效。其他三名嫌疑犯已确定要在9月10日重新审理他们的案件,并获准以8000令吉(约合人民币1万3千元)的保释金保释,每人有两名保证人。他们还必须交出护照,每月必须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并根据《刑法》第201条要求对指控进行审判,该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罚款。另一名女嫌疑犯于7月29日被还押,但命令于8月5日失效。其他三名嫌疑犯已确定要在9月10日重新审理他们的案件,并获准以8000令吉(约合人民币1万3千元)的保释金保释,每人有两名保证人。他们还必须交出护照,每月必须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