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和解协议书”上,写有盗窃行为经过陈述,并写着“请不要报警,不要通知家人,自愿赔款9000元”字样。受访者供图
一份由李先生提供的“和解协议书”自述内容一栏中写道:“在大润发把衣服穿在身上5件,卡尼尔装在身上没付钱,在出口被工作人员发现。”其后一栏则写有:“请不要报警,不要通知家人,自愿赔款9000元。”当事人在其后签字并按手印。
李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一段名为“宿迁稽核室”的监控视频显示:2019年4月1日,一名戴着口罩的妇女疑似将几张钞票放在室内桌子上,随后跪下并多次向坐在对面椅子上的男子作揖。
李先生称,他认为大润发的行为“明摆着就是敲诈勒索”,因此决定收集材料对其举报。他称,今年7月,他已将相关材料全部提交给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富康路派出所。
新京报记者拨打了李先生提供的5份和解协议书上的联系方式。在拨通其中一个号码后,新京报记者询问对方是否叫协议书上的名字,对方承认,但当记者继续询问其是否了解宿城区大润发超市罚款一事时,对方以“打错了”为由匆匆挂断电话。其余4个号码均无法拨通或被以“电话打错”为由挂断。
收据上交款单位为“防损”,收款事由为“肃窃金”,上盖有“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公章”。受访者供图
知情人:被举报后,大润发超市不再私自罚款
另一名知情人王强(化名)也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发现顾客没付钱,该顾客需按照10倍的标准向商场赔偿。王强称,相关规定通过“内部网”下达到内保科,内保科也必须按照一定流程收取“盗窃者”赔偿金,填写“和解协议书”并将罚款上交公司。“商品金额、赔偿金额,报警与否都需写清楚,双方签字后,店长也要签字。”
王强透露,内保人员先用顾客的购物卡、身份证等核查其身份,并以“报警”“告诉家人”等条件与其“协商”,多数顾客都“怕影响不好”,而选择赔钱了事。对于不赔钱的人,内保人员会选择报警。
举报人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多张收据和统计表,时间显示为2012年至2013年。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