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车票信息,郎女士查到了雷某及妞妞所乘坐高铁的到站时间是当天下午2点左右。和姐姐商量后,当天上午11点过,郎女士前往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派出所报警。警方立案后,很快和湖北红安警方取得联系。当天下午1点过,铁路警察在列车上找到了雷某及妞妞。
但让铁路民警不解的是,妞妞竟叫雷某“妈妈”。“当时警察问她,娃儿是哪个的,她说是她的,她生的。”郎女士称,在此之前的几天,雷某在视频中包括回内江见到妞妞后,一直让妞妞叫其“妈妈”。当天,郎女士和派出所民警赶往红安县,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女儿。郎女士还说,雷某见到她后便下跪,称不是卖娃儿,只是带着去耍。
郎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把雷某当朋友,雷某却未经她同意,将女儿带至湖北。而铁路民警的一句话,更让她后怕。“他们说,幸好我报警及时,否则她下车后,我肯定找不到他们了。”
“干妈”为骗男友结婚带走女孩
犯拐骗儿童罪获刑2年
1984年出生的雷某系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人,在被警方挡获后,去年9月30日,她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庭审时,雷某却称,自己没有拐骗妞妞的行为,且带走妞妞经过了监护人同意,并无拐骗行为,她只是想把妞妞带至湖北省红安县给男朋友及其家人看看,而后会把妞妞带回内江的。
庭审中的雷某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法院审理查明,雷某为达到与男友结婚的目的,曾欺骗男友称自己已产下一名幼女,并多次对男友谎称妞妞系两人的女儿。在得知男友父亲祝寿的消息后,雷某欲将妞妞带至湖北省红安县,让男友及其家人相信她编造的已为男友生育女儿的谎言,达到结婚的目的。
去年9月26日,雷某回到内江后,住在郎某姐姐李某经营的旅馆内。次日,雷某借口在内江购买二手房,邀约李某一同外出看房,并将妞妞带着同行。此后,雷某趁李某上厕所的机会,将妞妞抱走并逃至重庆。9月28日,雷某携妞妞乘坐重庆北至红安西站的D2214列车抵达湖北省红安县。
对于雷某辩称的无拐骗行为,法院根据多个证据查明,雷某在未告知妞妞监护人的前提下,擅自将妞妞带离内江,且在妞妞家人反复要求下采用欺骗的方式拖延时间,拒不将其送回,使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因此,法院认为,雷某行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
最终,法院以雷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据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雷某并未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图据内江电视台《开庭说法》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