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道:索要赠品冰激凌未果 北京一50多岁男子砸店又袭警

   2019-08-18 网易4440
核心提示:(原标题:只因一个“免费冰激凌” 男子获刑8个月)男子隋某在饭店吃饭后向店家索要消费赠品冰激凌,在店家告知并没有消费赠品活

(原标题:只因一个“免费冰激凌” 男子获刑8个月)

男子隋某在饭店吃饭后向店家索要消费赠品冰激凌,在店家告知并没有消费赠品活动后,隋某借着酒劲儿将店方的结账设备损坏,后又在民警和保安赶到后,谩骂、推搡踢踹民警,还撕坏民警的警服。北京青年报记者8月16日从北京西城法院获悉,男子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索要冰激凌未果 砸店又袭警

2019年6月28日晚8时许,年近50的隋某与家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一庆丰包子铺吃饭饮酒。在结账时,隋某向店方经理安某索取消费赠品冰激凌。

安某表示没有消费赠品的活动后,引起隋某的不满。隋某借酒滋事,将店方的电子结账设备损坏。安某随后报警。

在民警及保安员赶到现场对隋某进行劝阻过程中,隋某采取谩骂、推搡等方式,拒不服从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影响了商家正常的经营活动。民警依法对其强制带离时,隋某又对民警及保安员进行撕扯踢踹,将民警警服撕坏。

随后,隋某被强制约束上警车,仍拒不配合执法,还掐住保安员的颈部、踢踹警务人员。到达派出所后,其仍持续对民警进行踢踹、撕扯,直至被制服。

隋某的行为造成民警手臂受伤,保安员手臂、颈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民警不构成轻微伤,保安员构成轻微伤。

曾有多次前科 此次获刑8个月

据了解,隋某曾于2014年3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7月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18年10月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3日。

公诉机关认为,根据被告人隋某所具有的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隋某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隋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鉴于隋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邢海波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邢海波_NBJS8850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 qqzyw999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全息元宇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