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进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
14.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15.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16.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17.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
18.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19.鼓励国家级博物馆在深圳设立分馆,研究将深圳列为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
20.鼓励深圳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
21.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
22.支持深圳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
23.有序推动国际邮轮港建设,进一步增加国际班轮航线。
24.支持深圳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扩大中小学教育规模,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5.放宽境外医师到内地执业限制,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
26.推动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率先落地,形成以社会保险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27.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28.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
29.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
30.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率先建成节水型城市。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责任编辑:史建磊_NBJ1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