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源税法草案:拟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资源税法草案:拟试点征收水资源税】资源税法草案今天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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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京津冀地区,存在着水资源量短缺严重制约区域生态安全,河流断流和湿地萎缩依旧突出的问题。调查评估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9。自2000年以来,除个别年份(2012年)因水资源总量较为丰沛外,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均超过100%,远超国际通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界限。全年存在断流现象的河流比例约为70%。
本文来源:央广网 作者:马喆责任编辑:苏泓珵_NBJ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