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内幼儿园名称不得使用 与实际不符的“双语”等字样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幼儿园名称,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示范”等字样。
《通知》要求,幼儿园名称要简洁、易懂、规范,与所在区域、办园实际相符;同一个县(市、区)内不得有同名的幼儿园。幼儿园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费用。严禁任何形式的面试测试、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违规招生行为。不得以未入本园托班或亲子班为由拒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针对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以识字、算术、拼音等知识要求评价幼儿,避免幼儿高强度机械记忆、执笔过早、握笔姿势不正确、不注意用眼卫生等错误现象。
按要求,各地要把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幼儿园年检、星级评定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随机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努力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