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居两年,不知“男友”是女人
交往四年多,同居两年多,被骗14万余元,竟然不知“男友”是女人。
一个真爱,一个真骗。爱的深,往往会蒙蔽双眼。
8月20日,受害人翠花(35岁)到市公安局庆云山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诈骗(报案时都还不知道对方真实性别)。
翠花向民警反映,诈骗她的人叫刘帅,30岁,江西南昌市人,她和他于2014年6月通过某聊天平台认识,后来,两人开始谈恋爱。2017年5月,刘帅来到沅江,与她同居至今。近些日子,翠花看到刘帅的钱包里有多张身份证,加上她发现许多事情他都在搪塞她,慢慢的引起了她的怀疑。当天,刘帅把她微信拉黑,电话也打不通了,她意识到刘帅是真的在骗她,就来派出所报案了。
庆云山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副所长尹亮立即带领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8月22日,刘帅在沅江市某宾馆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查,刘帅,本名刘某华(女,34岁,江西南昌人),自2014年6月至今,刘某华冒充男性与翠花交往,以做药品生意、交房租(自称在长沙有一套房子,带翠花看过房)水电、看病等各种理由共诈骗翠花14万余元。
刘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
直到现在,翠花都不知道我的性别,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和翠花发生过关系。加上我性格、长相比较中性,说话声音也比较中性,这几年来,翠花基本上没怀疑过我。刘某华向警方交代,她办了一个假身份证(89年出生的)骗翠花。虽然同居,但她睡觉大多是穿着衣服。为了不引起翠花的怀疑,她还会在裤裆里放一些纸卷。在翠花有需求的时候,她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中受害人系化名。(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