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调整积分落户政策 对重点群体全面放宽
近日,沈阳市下发《关于对积分落户政策部分分值进行调整的意见》,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在积分设置上提高分值、增加权重,促进了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据了解,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落户沈阳市的核准分值不变,仍为120分。基础指标方面,年龄情况(最高分值为60分):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20分,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居住情况(最高分值为50分):在沈阳市城区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10分。参保情况(最高分值为50分):在沈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10分。
加分指标方面,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另外,举家迁移、荣誉称号、特殊艰苦行业、民营企业法人等也分别有加分。其中,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以上称号的,加50分;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加20分;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加15分;无偿献血,每献血1次加2分;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另外,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为减分指标;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据了解,办理积分落户需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办理积分落户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后,对申请人的各项指标予以打分、汇总。达到落户核准分值的,上报区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