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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出炉 义务教育阶段禁设重点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义务教育阶段 禁设重点班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出炉。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
原标题:义务教育阶段 禁设重点班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出炉。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方案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加强作业布置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评改作业。

杜绝“满堂灌”“填鸭式”教学

教师要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强化学生认知和情感体验,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学生不必要的学业负担。

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校本研修,积极探索“提质减负”的课堂管理、监控和激励办法,形成“提质减负”工作机制。杜绝“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并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志愿公益服务。引导学生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民办、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我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并完善实施规则。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各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通过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确保公平公正。

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统一考试

严格学校考试评价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通过“名校 ”“强校”、教学交流、校本研修等方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城区乡村、优质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培训机构不准举办选拔性考试

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准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不准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夸大培训效果;不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准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准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准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准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不准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准为学生代办或承诺建学籍。

据悉, 我省将实施教育系统减负专题培训。将减负专题内容纳入陕西省教师培训计划。 (记者 任娜)

(责编:任志慧、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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