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采药救孙”涉事基金会:管理费合规,内容采集团队摆拍不妥)
“7旬爷爷悬崖采药救重症孙子”故事的采药照片竟是摆拍的……9月3日,红星新闻独家报道了四川宜宾老人何春元“悬崖采药救孙”故事被夸大有不实之处,采药照片系摆拍,并且推动发布“采药爷爷”故事的公益机构要对筹款收取10%作为管理费,引发网友热议与广泛关注。
↑“7旬爷爷悬崖采药救重症孙子”故事
在腾讯公益平台,红星新闻记者找到了何其兴的筹款项目执行情况,收款机构为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执行机构为合肥市包河区上善关爱中心。何其兴项目的筹款目标为30万元,截至9月2日上午11时,已筹集到191653.97元,项目完成进度近64%。
9月4日,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回应称,《慈善法》对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作出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是在上海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基金会。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对“血癌少年放弃高考”项目收取实际筹款总额的10%管理费,也是在《慈善法》的规定下执行。其中,在管理费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实际收取的管理费为1%,将用于项目工作人员必要的人力成本(项目调研、评估、审核、执行、监测、结项等相关费用)以及必要的行政办公支出(房租、水电、网络、邮寄等);剩余9%的管理费将作为执行方——合肥市包河区上善关爱中心的执行费用(包括该机构在救助何其兴的过程中产生的执行成本)。
上海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合作发展总监秦飞表示,何其兴项目中,内容采集团队采用摆拍方式不妥,将会要求执行团队加强内容真实性核查。
↑爷爷何春元
对于此事,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唐法广律师认为,法律允许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根据《慈善法》第六十条,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不过,唐法广律师认为,打着“苦情牌”造假造势的自媒体运营者,涉嫌虚假宣传。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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