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那些“左青龙”“右白虎”的驾驶员,该收一收了!)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9月5日起,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交、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标准、优化乘车环境”活动。
本次活动重点是针对出租汽车、公交车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驾驶员仪容仪表、服务标准及态度等提出具体要求,树立长春市出租、公交行业良好文明服务形象,促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有文身的驾驶员,文身不得外露;
公交和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的过程中,要按照乘客的意愿使用空调和车载的音频视频设备。
车容车貌整洁,对出租车车内的座套,要求每周清洗一次。
根据《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乘客在乘车时,有权享受车里的相关设施,并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因此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频视频设备,以及抽烟接打视频电话的行为将作为本次整治的重点。
本次整治行动将长期持续,乘客如发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431—87691234进行投诉。
本文来源:新文化报责任编辑:史建磊_NBJ1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