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外科手术病组,在实施DRG付费之前,病人自己出的钱基本上要4000元。现在实施DRG付费之后,病人自己支付只需3000元左右。”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副主任全健煜表示。
如何让老百姓花较少的钱把病治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新成立的职能部门,自治区医保局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努力破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该局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路线图:2019年,全区全面启动DRG付费改革工作;2020年,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实施DRG付费;2021年,DRG付费方式逐步覆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DRG付费是目前国际公认比较科学的医保付费方式,是以病例组合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病例的各种因素,将临床过程相似、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组(DRG)中进行管理,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付费。
2017年,我区以柳州市为试点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2018年,该市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支出113767.6万元,其中DRG付费支出111962.7万元,占比98.41%,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目标;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平均结余率为10.61%、21.64%、23.3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个人负担从改革前的24.82%降低到21.34%。
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吴学武表示,通过DRG付费方式改革,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最终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目前,我区全面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已经具备较好的条件: 一是全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对统一。2014年起,北部湾经济区实行了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近年来,其他市逐步向北部湾经济区医保政策靠拢,规范医保政策;二是全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基本统一。2017年,以“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为契机,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业务表格、经办流程的统一;三是全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基本统一。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区将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但是,DRG付费方式改革还任重道远,比如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病案首页质量基础薄弱、病案编码人员不足、需加快建立全区DRG付费基础信息数据库等,还要开展大量的工作。
“我们将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进一步健全医保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激发定点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实现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医疗机构得到合理补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共赢目标。”吴学武表示。(记者 罗琦 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