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避灾祈福”23岁医科大学毕业生向机坪丢硬币)
王某某指认现场
为了“避灾祈福”,一名女子在四川西昌青山机场下机时,竟向机坪内抛撒硬币,随后被机场工作人员发现并向警方报案。因涉及飞行安全,凉山州公安局机场分局立即介入调查,将这名安徽籍旅客王某某抓获。
记者了解到,今年23岁的王某某刚从某医科大学毕业,正准备考研。她称,表姐的小孩在飞机上出现了生病拉肚子,想着老家有扔硬币可以避灾祈福的说法,于是向机坪内抛撒硬币,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鉴于王某某的行为未对飞机造成影响,也未造成航班晚点起飞,违法情节轻微。”9月19日,记者从当地机场警方获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
事件/
停机位地面发现3枚硬币
监控显示女子下机时抛下
西昌青山机场位于西昌市北郊,距西昌市中心10余公里。
9月5日下午5时许,由南昌飞往西昌的3U8060次航班缓缓降落在西昌青山机场,旅客陆续走出机舱,机坪工作人员对飞机进行安全检查,在机坪的4号停机位的地面先后发现3枚硬币。因为涉及飞行安全,机场人员立即向机场警方报案。
机坪是飞机安全起飞降落的场所,接到报警的凉山州公安局机场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硬币的来源进行调查。凉山州公安局机场分局派出所所长陈松介绍,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这3枚硬币是飞机降落后,一名女性旅客在下飞机时,通过舱门和廊桥之间缝隙抛下的,“整个过程不到5秒。”陈松表示,他们通过调取机场的监控视频发现,这名女子已经乘坐车辆离开了机场。通过进一步排查,在9月6日凌晨3点,民警在西昌邛海边的某宾馆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解释/
称表姐的孩子生病
扔硬币为避灾祈福
“当时,王某某还觉得很意外,不知道警察为何找她。”民警告诉她往机坪扔硬币的这一情况后,她才恍然大悟,“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当日凌晨,民警将王某某带回机场派出所进行讯问。
王某某称,9月5日当天,他们一行10多人从安徽老家出发,乘坐飞机前往西昌,参加一名亲戚的婚礼,她是去当伴娘。“表姐带着一个奶娃儿,在飞机上生病拉肚子比较严重,老家有着扔硬币可以避灾祈福的说法,下飞机时就扔了3个硬币,希望小孩儿好起来。”
王某某向民警表示,她是通过舱门和廊桥之间缝隙垂直丢下的硬币,听到落地的声音才离去的。“你究竟丢了几个硬币,还丢在其他地方没?”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反复的询问,她对民警说,“只丢了3枚硬币。”经查,一枚面值1元,一枚面值5角,一枚1角,一共1.6元。
这趟航班第二天早上就要起飞,如果还有其他硬币没有被及时发现,一旦飞机受到影响,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警方/
女孩行为无故意破坏性质
未对飞机造成损失 予以行政罚款200元
9月19日,凉山州公安局机场分局派出所所长陈松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目前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
为何这样处罚?陈松表示,经过调查,王某某扔硬币的行为没有故意破坏性质,未对飞机本身造成损失,同时未造成航班晚点起飞。另外,王某某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其情节轻微,故只进行了200元的罚款。
令人感慨的是,今年23岁的王某某刚从某医科大学毕业,正在准备考研。虽然王某某学历高,但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对于自己的行为,王某某称,“之前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很后悔,一定吸取教训。”在接受处罚时,王某某还反复问民警,“这对我考研和工作有没有影响?”
律师说法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 可能承担相应刑责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天鸿认为,该案中王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遵守机场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向机场内投掷硬币,其行为本身不但可能危及飞机飞行安全,也是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即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考虑到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罚款作为处罚,也是于法有据。
张天鸿表示,如果丢硬币的违法行为给航空公司带来了实际损失,航空公司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航空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要航空公司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当然,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张天鸿说,根据《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阿牛拉体律师说,从义务上讲,安全是航空公司的生存之本,维护机场的运营秩序,确保航空飞行安全,离不开航空公司和乘客的共同努力,既是对每位乘客的要求,也是每位乘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