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情侣因40万借贷纠纷上法庭 法院这样判
近日,在江苏南通,如皋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曾是情人关系,原告称借给对方40万没还,但却拿不出借条。对此,最高院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是偿还双方之间借款或其他债务,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该案中,被告一直辩称40万元是还款,也就相当于承认了从原告卡中刷走40万元的事实。原告完成了初步举证,被告辩称未能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归还原告的借款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原标题:【#昔日情侣因40万借贷纠纷上法庭# 没有借条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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