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遛狗不栓绳被处罚后不改正 5年内不能养狗
文明养犬是社会责任和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19日,市创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居委会、志愿者举行向不文明养犬行为宣战启动仪式,随后开始对全市小区、街道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清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赵志涛介绍,公安机关将采取早晚清查、网上巡查、调取小区监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等措施,对首次发现的遛狗不拴狗绳采取警告,仍不改正的处罚2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没收犬只,犬主5年之内取消养犬资格。
为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管理,近日,市创城办正式印发《济南市文明养犬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成立“文明养犬自治委员会”,倡导文明养犬,推动群众自治。9月底前,每个区要选择2-5个社区开展试点;年底前,以文明养犬带动不文明养犬,实现自治的社区要达到30%;2020年达到80%以上。
对于文明养犬也要以区为单位进行考核,范围为绕城高速以内,每个街道抽检4个小区,包含两个封闭式小区和两个开放式小区,每个小区抽检犬只数量不低于10只,每区抽检一个广场、公园,每个广场、公园抽检犬只数量不低于10只。
9月18日,泉城路派出所组织20名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张贴30块宣传牌,向群众宣传300人次,检查犬只20余只,对未拴绳遛狗人员警告2次,处罚1人。一位志愿者介绍,她本身家里养犬,对狗有着特殊的感情,经常对身边的养犬人介绍文明养犬常识,劝导大家遵守相关规定。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责编:聂俊穹、胡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