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高院召开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法律问题座谈会 为融资租赁业升级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法律问题座谈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以及11家融资租赁企业相关代表参会。
近年来,天津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6月底,总部设在本市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为2029家,企业注册资金达到约8766亿元人民币,全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22090亿元人民币。自2011年以来,天津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动产权属纠纷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审委会纪要》《天津法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标准》等一系列审判指导文件,在促进融资租赁业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同志和参会企业代表高度评价了市高院出台的审判指导文件对天津融资租赁业的蓬勃发展起到的促进作用,并希望市高院能够继续出台相应的审判指导文件,更好地促进本市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市高院表示,会后将系统性地总结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和建议,及时研究和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将调研工作转化为实际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裁判标准,引导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并保持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为本市融资租赁业升级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促进本市融资租赁业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王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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