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公安机关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阶段成效。截至9月15日,本市公安机关共接处违反《条例》警情2.4万起,责令改正4500余件,处罚148万余起。
自今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积极履职尽责、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相继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联合市文明办、市教委,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现场授课和宣传活动400余场,向全市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400余万条;发放《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31.5万余封;会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文明宣导团队,为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在全媒体开办栏目,正面倡议引导、典型警示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响应、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细化法规措施、管理治理并重,通过组织执法培训、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推动执法工作落地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在天津西站送客通道等3处试点运行智能广播系统,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等3处设置人脸识别闯红灯曝光屏,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次违法、定期禁骑”措施,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升级电子警察功能,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8.5万起、违法变道45万余起、“乱鸣笛”7000余起、违规掉头4000余起、车窗抛物2500余起,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实行有奖举报,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不文明驾驶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
治安管理部门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种类的通告》,印发《烈性犬种类图》,明确禁养犬种类、加强涉犬管理;建立派出所和居委会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饲养烈性犬的案件,新办理养犬登记证2.4万余个。同时,坚持理性引导、净化观赛环境,有效遏制赛场不文明行为,维护了观赛秩序。
天津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碧水蓝天的宜居生态、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文明守礼的社会氛围,要靠大家自觉维护,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城市的推动者、践行者、建设者,共同打造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通讯员 赵军 樊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