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葫芦岛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赢得创业者点赞
“都说万事开头难,可窗口工作人员的高质量服务,没让我觉得有什么难。”近日,大学毕业生陈薇和几名同学想在建昌县成立一家公司,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申办当日就拿到了营业执照。这些年轻人对当地的营商环境赞不绝口。
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审批模式,建立“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预约办理、延时服务,实行节假日无休工作制……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葫芦岛市通过科学设置办事流程,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全市营商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让百姓办事更加方便,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葫芦岛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市级层面成立“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工作组高位推进的基础上,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结合省整治任务,会同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近30个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确定4项工作任务、15个具体措施、自选动作一个(营造良好教育环境)。而且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将专项整治做细、做实。
经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要件,葫芦岛市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1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如今葫芦岛市一般性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再次压缩为1.5天,对窗口受理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则当场办结,实现窗口办理立等可取。通过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建立工作制度等途径,引导窗口单位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从速抓整改,立行立改促落实,葫芦岛市各窗口的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提升;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仅今年上半年,全市税收口径减免税费合计69277.95万元,惠企政策进一步落实;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葫芦岛市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同步出台《关于葫芦岛市党政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葫芦岛市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葫芦岛市努力消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提振精气神,工作效能得以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