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宁夏 » 正文

全球报道:宁夏 “共同育儿假”正式入法 夫妻各10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04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宁夏近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

宁夏近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周文盈介绍,此规定旨在倡导夫妻共同育儿的社会理念,培育良好的家庭风尚,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和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按照宁夏之前的规定,女职工的配偶在女性产假期间依法享有25天护理假,此次新条例又为夫妻双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儿假,这在国内尚属首创。”周文盈说。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0至3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规定女职工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便利。

据了解,此条例是宁夏首部省级制定颁布的全面系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 马丽娟)(完)


原标题:宁夏:“共同育儿假”正式入法 夫妻各10天


(责任编辑:李雪_yc002)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