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海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海口一女子错过站迁怒击打公交车司机 获刑四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09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海口10月9日电 (洪坚鹏 王娇)海南海口一女子乘坐公交车错过了站点,与公交车司机理论起冲突后,猛地击打司机头部。海口市

中新网海口10月9日电 (洪坚鹏 王娇)海南海口一女子乘坐公交车错过了站点,与公交车司机理论起冲突后,猛地击打司机头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期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仉某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9年4月11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仉某娥乘坐海口市54路公交车回家,途经美兰区江东大道新蕾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临时公交车站点时,因未能及时下车而与司机发生纠纷。公交车离开站点在行驶过程中,被告人仉某娥来到驾驶室旁猛地用手击打司机王某的头部,王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车停下来,并报警。

仉某娥得知王某报警后欲离开现场,被王某阻拦,随即两人发生拉扯,后仉某娥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公交司机王某右眼眶瘀斑及结膜充血,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仉某娥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仉某娥置公共安全于不顾,殴打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仉某娥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公交车司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从海口市公交集团了解到,自上述事件发生后,被打司机王某心理出现问题,无法正常工作,后辞职回老家休养。

据了解,美兰法院今年已审理三起涉及公交车安全行驶的案件。其中,一名女乘客因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扇了司机一巴掌,另一男乘客许某胜因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获有期徒刑4年和3年。(完)

【编辑:陈海峰】

原标题:海口一女子错过站迁怒击打公交车司机 获刑四年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