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提高贸易质量 中国这三招意味深长
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电 题:提高贸易质量 中国这三招意味深长
中新社记者 李晓喻
中国28日公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作出全面部署。其中,三个表述值得关注。
新方向: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
意见明确,要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
目前中国前四大贸易伙伴中有三个都是发达经济体。据官方数据,今年前10个月中欧、中美、中日双边贸易额合计约占中国外贸总额逾三分之一。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在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升温等因素致全球贸易遇冷,发达经济体市场需求疲软且已相对饱和情况下,中国稳外贸需要培养新的“兴奋点”,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正在勃兴,市场潜力巨大,是开拓新空间理想的选择。
在他看来,官方提出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或许意味着今后中国与东盟、中印贸易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这将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整合。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区域合作室主任王玉主表示,对中国来说,如何让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其他国家是事关长远发展的大问题。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有助于构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将让周边国家共享更多“中国机遇”。
新对象:推动与世界重要经济体商建自由贸易区
意见提出,要推动与世界重要经济体商建自由贸易区进程,努力提高开放水平,扩大市场准入,提高规则标准。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同20多个贸易伙伴签署了十余个自贸协定,但其中以经济体量较小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居多。这使得自贸协定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贸易的整体提振作用有限。
白明称,在此情况下,要提高自贸区的“含金量”,使之更好促进中国外贸发展,与世界重要经济体携手势在必行。今后,中国料将更加积极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也可考虑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商谈自贸协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张茉楠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眼下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都竞相通过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增强各自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分量和影响力,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正在酝酿形成之中。中国此次明确“提高规则标准”,有因应这一实际,积极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发展趋势的考量,也有利于深入推进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新关切: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
意见明确,要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在加快出口管制体系建设,建立出口管制合规体系的同时,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妥善应对贸易摩擦,提升运用贸易救济规则能力和水平。官方还提出要研究设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引导企业防范风险。
在白明看来,当前中国贸易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总体依然滞后,与贸易大国地位并不相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既是当前形势下稳外贸的现实需要,也是今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贸易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他表示,这是一种多角度的防范:一方面,出口管制体系可“防患于未然”,确保本国企业出口符合相关规定,减少因不合规可能引发的贸易摩擦,维护中国产品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提升运用贸易救济规则能力和水平,则是在贸易摩擦产生后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