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寇家祥 张熙廷)河北一村支书建百亩“洋楼”空置十年一事引发关注。野牛村支部书记甄飞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涉事项目是其名下企业投资2个多亿建成,此前因政策问题等一直闲置,816套房屋仅入住40户。12月1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唐县县委宣传部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已召开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
镇政府称房屋建设不占用耕地
在河北保定唐县野牛社区,新京报记者看到了成排分布的17栋楼房。内部行人较少,楼房内无人入住,但房间里有暖气设施、橱柜、马桶等,屋内还铺有地砖,但已积满灰尘。物业人员介绍,楼房的入住率不高,目前只有三四十户入住。
野牛村村民向新京报记者表示,2006年,村支部开始从村民手中租用闲散土地,称用作集体经营。该处“洋楼”是村支书甄飞于2009年建成。
仁厚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2006年,原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甄飞当选为野牛村支部书记。为整合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经济,2007年3月28日,野牛村党支部研究新农村建设工作。经村民代表表决,村两委同意由甄氏集团投资对野牛村旧村进行整体改造,并签订协议。“设想用集约节约出来的土地发展村域集体经济搞商业物流。当时的愿望是南有义乌、北有野牛的梦想。”
仁厚镇政府介绍,上述野牛村改造工程于2007年10月8日动工,相继建成六层住宅楼12栋、八层住宅楼5栋,共计17栋新住宅楼,816套安置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安置房室内进行了精装修,室外道路、管线、绿化及仓储用房也已建成,安置房基本达到即时入住的条件。“陆续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按照区域规划整村搬迁后,可集约节约旧村址土地500余亩。”
对于该处建筑“占用耕地”的说法,仁厚镇人民政府回应称,建房用地并非基本农田,曾获省、县级部门批复。
816套房屋空置十年仅入住40户
新京报记者从仁厚镇政府了解到,建设完成的816套安置回迁房,因当时形势变化,没有相关回迁政策,政府不允许村委会或企业自行实施搬迁,搁置了约十年,其间无一套销售和出租。
野牛村村支书甄飞也称,因“新民居”相关政策停止实行,不敢贸然让村民搬入住房。“(希望政府能)想个办法给个政策。不是咱不想搬,不是不想给老百姓弄,没有政策弄不了,贸然搬就违法出乱子,所以一直停滞到现在。”
新京报记者在河北省政府官网查询了解到,河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3年7月24日发布通知,2009年印发的《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规划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研究后予以废止。
仁厚镇政府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称,2016年冬季,野牛村部分老年村民,多次找到党支部书记甄飞,要求搬入新楼。“依据唐县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结合本村部分村民自愿上交自有宅基地及地上设施永久使用权,置换安置房上楼的强烈要求。在村民全家人自愿的前提下,对于确实存在困难及自愿提出申请的村民提前安置上楼。其地上旧房屋及附着物按第三方评估价值由村委会收购,通过置换比例获得相应的安置房。”
上述情况说明还称,2016年11月11日,村委会出台了困难户提前安置的搬迁方案,村民可自主选择先行搬迁或等政府批准正式下发文件后再搬迁。村民被告知,自主选择先行搬迁后,政府正式批准文件将来出台可多退少补。2016年12月共计搬迁自愿上楼40户。
另有部分村民不愿入住,认为回迁需要承担的费用过高。一名村民称,他家里的房屋有5间正房3间配房,另附6分多地,计算下来还需要再交数万元才能置换上楼。
项目耗资两个多亿,目前仍亏损
仁厚镇委书记张中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项目所耗费的2个多亿资金均为村支书甄飞垫付,地方财政未出资。野牛村村支书甄飞告诉新京报记者,该项目为其所在企业在野牛村“无盈利”投资,属于参与野牛村改造的一部分,但现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针对入住率低问题,仁厚镇委书记张中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县政府制定的新的改造方案中,村民可通过宅基地置换住宅,置换比例是1:0.69,同时还会对村民家中院墙和所属物进行评估,现金补偿。
仁厚镇政府表示,2018年11月15日,上述安置方案在村内公示。2019年3月,野牛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就棚改报名选房排号工作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到场村民代表举手表决同意。棚改报名工作于3月24日正式开始,于4月7日正式结束,户籍总户数909户,签订《唐县野牛村棚户区改造报名选房排号确认单》的户数为893户,签认比例达到全村总户数98%。后续的搬迁工作一直在按照征收安置方案在推进。
12月1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唐县县委宣传部获悉,唐县县委、县政府组织了相关县级领导和国土、住建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由有关县级领导、部门及乡镇组成的问题调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针对入住率低等问题,责成分管县领导着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村民入住问题。同时,将依法依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