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尾里佳在自己社交媒体账号上的照片
作为年长的“大姐姐”,还是要面子的,长尾里佳也不能总是主动“千里送”啊!但阿童才上小学,并没有资金支持他“反送”。对此,长尾里佳没含糊,打了“差旅费”过去,2018年12月、2019年1月,俩人又在福冈县搞了好几次……
(插播一句,“差旅费”正是她“诱导未成年人卖淫”这一罪行的证据。这么看来,阿童也挺惨,稀里糊涂就卖了淫。)
2019年1月22日晚9点左右,香川县高松西警署把这对小鸳鸯堵在了长尾里佳的公寓里,警方目标很明确——逮捕涉嫌与未满13岁的儿童发生不正当行为的长尾里佳。
比较值得疑惑的是,这么私密的事儿,警察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阿童一直很担心自己和阿姨搞到一起的事暴露,还寻求过长尾里佳的帮助。当时她这样回答:“只要你不对其他任何人讲这件事,就没有问题”。
按照二位主角的思路,不应该有人知道啊!
要我说这事儿坏就坏在长尾里佳身上——她倒是没告诉别人,但她录了很多两人不可描述的小视频,还把接吻的照片发到社交平台上去了!
(再插播一句,这个行为违反了日本的《色情作品禁止法》。)
通过保存在长尾里佳手机里的不雅照片和视频,警方不费吹灰之力就破案了。
如今判了缓刑,社交媒体炸开了锅。岛国民众纠结的重点在于,这特么是重罪啊!怎么说缓刑就缓刑了?
没错,虽然两人属于“你情我愿”,但这不意味着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日本,对未成年人实施xing侵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日本《刑法》上规定的“性的同意年龄”为13岁,与13岁以下的小孩不可描述,就是犯罪。
9月4日,法庭审判。主审法官三上孝浩对长尾里佳说了一番话,有点长,我简单翻译一下:
“长尾啊,你可长点心吧!自己是俩孩子的妈,天天乱搞,以后怎么教育孩子?你这回确实是犯罪了,而且很恶劣!不过还好,你没有玩重口味SM,没拐骗、没监禁,谈了一场甜甜的恋爱,知道错了吧?知道就行,今后你别再霍霍人家阿童了,缓刑吧!”
是的,缓刑的主要依据就是两人确实有感情基础。聊天记录显示,长尾里佳曾对阿童说过“将来我要跟你结婚”“我爱你”等等甜言蜜语,还在社交平台上公开称呼阿童为“老公”。
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有许多民众不能接受,主要是因为之前长尾里佳的黑历史太多。据知情人士透露,长尾里佳的两个孩子一个5岁,一个3岁,也就是说,她18岁就生了第一个孩子。更让人震惊的是,孩子他爹当年只有15岁!也正是因为这样,两人无法结婚。长尾里佳坚持保住孩子,只能从高中辍学回家生孩子,成了单身妈妈。
生了俩孩子,长尾里佳依然爱“玩”,孩子扔给父母带,偶尔兼职打工维持生活,剩下的时间就在网上狂钓未成年——在与阿童纠缠不清期间,长尾里佳还有好几个暧昧对象,无一例外,都是未成年人,只不过比阿童大些,不是小学生,我猜可能是初中生吧……
东野圭吾的小说《红手指》里描述了这样一个儿子:上中学的时候,他对幼小的女孩很有兴趣,曾试图给一名幼女灌酒,被发现后也没有羞愧。沉迷游戏,如果谁敢打扰他玩游戏,他就原地爆炸。
是不是很像长尾里佳?只不过《红手指》里的儿子最后真的杀死了一个幼女,而长尾里佳身为女性,攻击性没有那么强罢了。
事件发生后,岛国有个精神科医生表示:
“我认为她患有‘小儿性爱症’。这是一种对青春期之前或者青春期早期的孩子产生性关注的性错位型精神疾病。”
长尾里佳自己也说:
“我异性缘不佳,经常遇到施暴或外遇的男人,只有小男孩对我很认真,让我感到爱的存在。”
什么“小儿性爱症”,不就是恋童癖吗?!女性恋童癖确实少见,加上长尾里佳自己也算是小有姿色的美女,大家看了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但受到伤害的未成年男孩呢?
龙大姐换个角度,大家可能更好理解:曾经有一位妈妈在闲鱼上出售自己女儿的二手衣服,附上了女儿的照片,结果招来了疑似恋童癖的骚扰,语言极其残暴下流,不堪入目。当时全网声讨,恨不得找出这个人扒了他的皮。
明白了吗,这不是什么你情我愿,而是恋童癖!我要提醒大家,不论男女,恋童癖一样可恶,不论男孩女孩,被成年人盯上之后一样危险。
目前,医学界把恋童癖定义成“精神疾病”。美国精神病协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里明确指出症状如下:
1. 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小于 13 周岁)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这种状态至少持续 6 个月;
2. 性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干扰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3. 被评估的人至少 16 岁,并且比针对的儿童至少大 5 岁。
指望着精神病人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还不如指望着天上掉馅饼,所以这里特别严肃提醒一下各位家长,保护好孩子的隐私!
不要经常在朋友圈发孩子的照片,特别是裸照,男孩女孩都不可以。
没有人愿意在网络上看到这些,除了恋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