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长三角一体化 形成高质量发展区域集群
央视网消息:昨天(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罗文介绍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凸显三大特点。
一是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努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在全国发展版图上不断增添高质量发展板块。
二是明确“分区域”和“分领域”两条推进路径。从分区域看,《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以点带面、依次推进的原则和由小到大的范围,以新片区拓展功能、示范区先行探索、中心区率先复制、全域集成推进作为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布局,更加有效地推进一体化发展。
从分领域看,《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创新等已经具备条件的领域,明确提出加快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对营商环境创建、市场联动监管、公共服务等一定程度上具备条件的领域,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强调融合、联动、协调,提出了一体化发展方向。
三是突出“示范区”和“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引领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