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屡禁不止消防救援苦之久矣
加大处罚力度能否立竿见影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日晚,辽宁沈阳一小区高层住宅发生大火,火势由低向高蔓延。
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的时候,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被车辆堵塞,迟迟无法进入。堵路车主遭质问后不仅没有挪车,反而说:“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几分钟的时间,原本只是5楼一户窗口外墙燃起的火焰,蹿到了25层楼顶,导致外墙保温层大面积起火。所幸,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问题,消防救援苦之久矣。
今年防震减灾日前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生命通道”巡查工作。巡查的结果不容乐观——违停的车辆、业主加装的地锁,成了消防车“拦路虎”。
对于这一老生常谈的难题,法律是否有破解之道?
“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来执法,对有堵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等处罚;另一方面,建议对消防法进行修改,对情节严重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说。
间接“谋财害命”
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阻碍救援,真的跟私家车车主没有关系吗?
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指出,即使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如果发生火灾,这一阻碍消防救援的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杨帆说。
11月15日晚,江西宜春高安老城区一民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站立即出警,却被一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这辆私家车停放的位置,是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也是小区唯一的出口。事后经了解,其实车主当时离得不远,只因有事才说不能立刻赶到,直到半小时后才出现。幸运的是,火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终,车主邓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因为堵塞消防车通道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也可以考虑诉至法院请求民事赔偿。”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翟新辉说。
对于火灾事故抱有侥幸心理,是消防车通道经常被占用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这种侥幸心理却一次次地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有观点认为,堵塞消防车通道就是间接‘谋财害命’,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并不夸张。火灾的发生是毫无征兆和异常迅猛的,每一分钟的救援时间都很宝贵,有太多的悲剧都是因为这样的‘侥幸心理’所导致。”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说。
多家媒体在2015年报道消防车通道被堵塞时,曾引用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统计数据——全国各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80%以上是由于消防车通道堵塞。
处罚力度过轻
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几个小区走访后发现,几乎每个小区消防车通道的门上都会写有“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字样,但私家车堵塞通道的现象却并不少见。
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几乎是让每个城市都感到头疼的难题。以上海为例,今年接消防车通道相关诉求就有3800多件。
尽管人们都知道火灾的可怕,也都知道消防车通道停车不对甚至违法,但这样的现象仍然十年如一日地存在,原因在哪?
翟新辉认为,老旧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这也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挑战,除了要严格治理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还可以考虑开放小区周边道路、发展立体停车库等“疏”的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朱巍认为,相较于堵塞消防车通道后果的严重性,现行法律规定的威慑力和处罚力度明显不够,是导致这一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只是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时候,车主才承担刑事责任等重大法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事故,或者停一会儿就开走了,最多也就只是500元的罚款。相较于堵塞消防车通道后果的严重性,现行法律规定的违法成本确实太低了。”朱巍说。
高艳东认为,如果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500元的罚款显然是过轻的,可以考虑在消防法中增加法条,对情节严重的行为加大罚款力度。但是否入刑则需要经过更慎重的考虑。
法律从业者朱诗睿认为,如果因为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而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此时更多追责的并非车主,承担责任的大多还是小区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这样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我国现有的法律还是不够健全,个人认为有必要后续将占用消防通道导致重大损失入刑,这也是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负责任。”朱诗睿说。
加大物业责任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奚鹏此前是一名消防警官,在他看来,物业应当对自己小区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有一个全面完整了解。
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朱巍认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是业主的法律责任,也是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发现,物业公司因未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而担责的案例并不少见。
例如,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9日发布的《季谊、季孝男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堵塞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应认定其未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义务,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也要看到一个问题,在业主不配合的情况下,没有强制力的物业公司也没有太多办法。对此,可以考虑在修改消防法的时候,赋予物业公司更多的管理权限。同时,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法律明确的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朱巍说。
但在现实生活中,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现象并不仅仅在小区里,小区外面的消防车通道也时常被私家车占据。
高艳东认为,对于在小区外消防车通道乱停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罚款、扣分等处罚方式来实现警示效果。
“对于小区里占据消防车通道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修改消防法,增加扣分的处罚方式,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赋予物业拍照取证的权利,这些证据如果被交管部门采用,那就可以作出处罚。”高艳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