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雇佣"发片手"非法牟利110余万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葛某浩等人利用涉黄内容引诱网民加入微信群,并以"拉人头"的模式进行管理,短时间内就在全国将群成员发展到了24000多人。但是发布淫秽视频链接的人,却不在已抓获的11名犯罪嫌疑人当中,而是另有其人。
办案民警发现,在每一个涉黄的微信群中,都有一个代号为"A"的人。经过调查,这个代号"A"就是葛某浩在网上雇佣的"发片手",他会定期向微信群发布淫秽视频链接。而这个代号为"A"的人,真实身份是远在重庆市元阳县的熊某。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刘王辉:葛某将这项业务交给了重庆的一个熊某,葛某自认为黄色视频不是自己发送的,他就不负法律责任。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葛志强:熊某作为该团伙的专门的"发片手",他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内不间断的发送淫秽视频链接,初步统计,每天每一个群内都有淫秽视频链接数百部。
鉴于涉案人员众多,微信群的辐射范围广,当地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办。2019年3月,专案组民警远赴重庆市元阳县,将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归案。
经警方查明,2017年5月,葛某浩在铜陵市经开区设立了这个叫做"奇艺网络工作室"的窝点。在技术方面,葛某浩聘用丁某铭为法人代表兼主管,负责"奇艺网络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及传播淫秽视频链接技术,同时,招聘薛某、胡某等6人为技术组成员,他们主要在网上购买作案手机、微信号、微信群,从事网络传播淫秽视频链接生成工作。此外,在销售方面,招聘陆某菲等3人为销售组成员,负责涉黄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工作。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常鸿:葛某(浩),丁某(铭),建立了许多微信群,为了进一步扩大点击量,在网上招聘了推手熊某,熊某就往微信群定期的发送淫秽视频文件,虽然时间不长,短短半年内,他们就在群里推送淫秽视频,达一万余次,这个团伙呢,很快获利就达到了110余万元。
深入调查挖出幕后主犯13人被判刑
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到案的熊某只是葛某浩雇佣的一个"发片手",给葛某浩提供视频链接的另有其人。那么,这些淫秽视频链接究竟是从何处而来,葛某浩等人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围绕这些问题,警方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
警方查明,当网友加入这些微信群后,普通成员可以付费观看,如果再拉一定数量的人员入群,就可以升级到"VIP"群,观看更多的淫秽视频。除了群成员付费打赏,这些视频链接还带着一些广告。
民警通过对每部手机、每个微信群、每条视频链接进行研究,从中寻找突破口。很快,一个网名为"恭喜发财"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这个"恭喜发财"人员的真实姓名叫王某辉。
警方很快查明,王某辉帮助以葛某浩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涉黄网络平台上注册会员,并充当其背后的"代理商",承揽赌博网站、保健品及假药等各类广告。他们利用技术工具,制作非法的视频短链接,同时插入广告链接,通过网民打赏界面,对黄色视频进行收费观看。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葛志强:犯罪嫌疑人王某辉向葛某浩提供淫秽视频链接,淫秽视频链接里面都含有一定的广告,广告商根据淫秽视频家被点开的次数来计算广告费用,与王某辉进行决算,王某辉根据相应的比例计算提成,再次支付给葛某浩。
王某辉获得收益后,与葛某浩等人分赃,还传授制作视频短链接的技术,以此扩大"业务量"。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王某辉长期活动在中缅边境,踪迹飘忽不定,偶尔回到云南省瑞丽市居住。
专案组民警在掌握了王某辉活动规律后,经过半个多月的蹲守,今年四月,在瑞丽市一个出租屋内成功将王某辉抓获,王某辉当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个横跨多省的传播淫秽视频团伙被彻底摧毁。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常鸿:葛某(浩),丁某(铭),他们在微信群里发送,淫秽视频文件,观看人很多,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甚至是未成年人,会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一定的损害,严重的会滋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危害了公共安全。
今年11月底,经当地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以葛某浩、丁某铭为首,通过建立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进行牟利,截止案发,共建立微信群80余个,传播淫秽视频200余部,涉及微信群成员24000余个,群成品遍布全国各个省市,涉案资金达100万元。
经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葛某浩、丁某铭、王某辉、熊某4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对其行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3-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该团伙其余的9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6-1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