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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广东频道:广东拟立法明确 未成年人目睹家暴 也是受害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广东拟立法明确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如何保护家暴隐形受虐者● 2015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

广东拟立法明确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

如何保护家暴隐形受虐者

● 2015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按每个家庭平均一个孩子计算,我国有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

● 目睹家暴儿童的情绪、认知和行为等反应与直接受暴儿童相近,其心理创伤程度并不比后者轻

● 代际传递是家暴久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将目睹家暴儿童界定为受害者,以法律形式呈现家暴影响的隐蔽性和潜伏性,是切断家暴代际传递的有效方法之一

□ 本报记者 赵丽

36岁的王奇(化名)觉得自己病了,而且得的是一种怪病。每次看见酒瓶,他都有一种拿起来砸向别人的冲动。

经过心理咨询,王奇的病根找到了——满脸通红的父亲拿着酒瓶砸向母亲,酒瓶在与母亲的脸部撞击时破裂。“那一刻,母亲刺耳的尖叫声好像刺穿了我的身体,我全身僵硬了,看着玻璃碎片扎进母亲的脸,鲜血顺着她的脸颊留下。”

时隔30年,这一幕仍然刻在王奇的脑海里。目睹家暴给王奇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如今他至少需要接受一年的心理治疗。

与王奇一样,因为目睹家庭暴力而造成心理创伤的人还有很多。

近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审议,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作出细化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也是家暴受害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解读称,此次广东拟立法将目睹家暴未成年人的问题揭示出来并提供保护,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儿童目睹家暴发生

无能为力留下阴影

在王奇的记忆里,父亲是个“酒鬼”,每次喝完酒都会殴打母亲。当时只有4岁的王奇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躲在角落里浑身发抖。

这些记忆给王奇带来的伤害是刻骨铭心的。有一天,王奇的的新生儿子正在喝奶,他转眼看见一个喝了一半的酒瓶,突然就很想拎起来。“我被这个转瞬即逝的念头吓得不轻,这是出生没几天的亲儿子啊。”

从此,王奇告诫自己“离儿子远一点”,不再喝酒,他害怕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更害怕永远躲不掉那个施暴者的影子。

“如果11岁那一年,我第一次目睹爸爸打妈妈的时候,我能够冲出那个门缝,能阻拦我的爸爸打妈妈,也许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2017年,时年38岁的女导演黄莉站在《演说家》的舞台上,缓缓讲述了折磨自己20多年的家暴问题。

父亲打母亲,母亲打她,年幼的黄莉陷在家暴的漩涡里,苟且偷生。

回忆往昔,黄莉没有愤恨,反而充满了自责。她责备自己没有冲出来,责备自己无力保护母亲。

实际上,像黄莉一样,看着父亲打母亲却无能为力的孩子还有很多。

14岁的女孩小白就曾目睹了7年家暴。7年前,母亲因患有精神病与家人(主要是父亲)发生纠缠,时间一长便演变成家庭暴力。父亲会因为母亲吃药的问题,与母亲发生争吵,有时父亲会对母亲动手。小白记得最激烈的一次是,母亲因小事激怒了父亲,父亲踹了母亲一脚,母亲歇斯底里地责骂父亲。

7年来,小白几乎每天不敢睡觉,她害怕有一天突然醒来发现母亲没有呼吸了,她只能靠听着母亲睡觉打鼾来确认母亲还活着。这种状态持续至今。

“其间,母亲喝农药自杀两次,但是都被抢救了过来。”小白形容自己父母的婚姻是一场悲剧,母亲耽误了父亲,父亲在忍耐中一次次爆发。

由于长期目睹家暴,小白的脾气变得暴躁,易冲动。小白的老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小白生气时会摔东西,缺乏自信心,遇事易逃避,学习成绩也不好,与同学的关系较差。

对于王奇、黄莉、小白这些当年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给他们归了类别,即指在家庭中没有遭受家暴,但经常亲眼见证家庭暴力发生的未成年人。

目睹类似直接受暴

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联合国发布的《2013暴力侵害儿童全球调查报告》表明,全球每年约有1.33亿至2.75亿的儿童,亲眼目睹发生在其父母之间的某些形式的暴力行为。美国心理协会将目睹家暴列为虐待儿童的一种方式,并通过方方面面的社会支持系统,将目光锁定于这个长期被忽视的群体。

“我们认为,实际数据应该更高。”在此领域做过专门调研的张荣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调研中,一些受访的家暴受害女性谈到,其丈夫在实施家暴时不会回避孩子,有的孩子会在旁边看,也有的会被父母轰到其他房间,但会听到父母在外面的打骂声、哭叫声。

据张荣丽介绍,在她们所掌握的案例中,还有一些极端的。比如,儿童目睹父亲杀害母亲的过程,或儿童目睹长期不堪受虐的母亲杀死施暴父亲。“有个女童看到父亲对母亲实施家暴的过程后,吓得失语了,由此可见她心理上遭受的暴力伤害程度。现实表明,这些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确实受到了家庭暴力的伤害。”

2015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按每个家庭平均一个孩子计算,我国有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

目睹家暴对于未成年人的伤害程度,张荣丽认为要因人而异,“婴幼儿可能只是担心、恐惧。伤害比较严重的往往是懵懂时期,如6岁至8岁。等到了青春期,他/她可能会对目睹的家暴采取一定的防范策略,甚至有些男童就开始要拯救母亲,要介入暴力、要保护等”。

中国妇女儿童心理咨询热线(4006012333)和白丝带终止性别暴力男性公益热线(4000110391)等,都是目前面向全国的公益热线,可以接听目睹家暴儿童的咨询。白丝带终止性别暴力男性公益热线负责人张智慧曾向媒体介绍,目睹家暴儿童的情绪、认知和行为等反应与直接受暴儿童相近,其心理创伤程度并不比后者轻。

有网友这样描述自己目睹家暴后的感受:“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矛盾的根源,没有了我,就不会发生这些。我的妈妈最可怜,她承受了家庭暴力的一切皮肉之苦。我作为那个幸存的孩子,内心却从来没有幸存过。”

还有网友说自己“是一个靠仇恨活下来的人”,因为从记事开始,他的父亲就当着他的面殴打母亲,他一直在阻止,但并没有用。“我到现在都恨他,并且一辈子恨,他让我一生都活在恐惧与阴影中。挥之不去的夜夜噩梦,都是他暴唳的打骂。他让我成为一个表面快乐、内心极度孤独恐惧的人。”

司法实践因地制宜

重视目睹家暴儿童

据张荣丽介绍,她曾在调研过程中接触过一起真实案例:“离婚的时候,如果法院要把目睹家暴儿童的抚养权分给有家暴行为的父亲,导致受家暴的妻子跑了,原来目睹家暴的孩子就成为了现在潜在的受害人。曾经有一位母亲向我表示,家暴的前夫离婚后就开始打孩子,说‘你妈就是被我给打跑的,你还想跟我犟’,言下之意就是你要跟我犟,你的下场就会和你妈一样。”

庆幸的是,基层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对于目睹家暴未成年人的保护。

在广东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中,有一起广州目睹家暴儿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邓某某(女)与董某某产生离婚纠纷,董某某在协商过程中情绪失控,砍伤了邓某某,儿子小石目睹了这一幕。在律师帮助下,邓某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范围包括小石。保护令到期后,董某某两次“强行探望”儿子小石,影响了小石的学习和生活。办案律师以小石的名义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办案法院委托社会观护员了解小石在家庭暴力中的心理创伤情况。经过听证,法院同意小石的申请,裁定禁止董某某骚扰、跟踪、接触小石及其母亲邓某某,保护期限为六个月。

“法院依照实际当中的目睹家暴儿童保护的需要,果断裁定了保护令,这是非常好的对反家暴法在实践当中的应用。”在张荣丽看来,反家暴实践需要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总结儿童保护方面的需要,在制定地方法规的时候,有目的地去进行一些制度创新,这样才能适应儿童保护工作的需要,要把反家暴法总则部分对儿童的特殊保护相关规则实际化,除了遭受暴力的儿童之外,另外还需要重视目睹暴力的未成年人。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一直从事对家暴个案的研究与干预工作,其执行主任吕孝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陈,以往公益律师在进行个案维权时,往往将目光投射在司法程序上,忽视了在一个已有子女的家暴家庭中,除了显性的加害人A与受害人B之间,还有一个从未缺席的目击者C始终存在。只是由于人们的长期漠视,C不幸地被忽视为隐形。这些敏感、自卑、无助,甚至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目睹家暴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将会纳入未来家暴个案援助的关注点。

制图/李晓军

【编辑:张楷欣】
原标题:广东拟立法明确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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