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修订计生规定:删除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条款
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获悉,修订后的《规定》删除了此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相关条款。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该《规定》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此次修订,该《规定》删除了此前规定的以上条款,修改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形。在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曾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其超生职工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超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同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决定还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