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建议堵塞麻醉药品管理漏洞
□ 本报记者 徐鹏 本报通讯员 张健
实习医生盗取医院麻醉药剂,将多种麻醉药剂注入被害人体内致其死亡,该案系青海首起利用麻醉药品实施故意杀人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依法办理这起案件后,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麻醉药品监管漏洞,依法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发出《检察建议书》,省卫生健康委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务实举措整顿规范医疗秩序,严惩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全省麻醉药剂监管安全。
2019年2月,青海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受理一起二审上诉案件。该案被告人系西宁市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医生,其利用医院在处方类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监管漏洞,盗取医院手术室麻醉药剂,以为被害人注射缓解疲劳药物为由,将多种麻醉药剂注入被害人体内致其死亡。7月16日,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就该案列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意见,二审法院采纳省检察院意见,对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二审宣判后,蒙永山指示办案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麻醉药品监管漏洞主动担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青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台本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将工作做深做细做精,对本案反映出的麻醉药品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9月11日,第二检察部依法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类麻醉药品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责任,依法规范用药;有效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意识等。
为此,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吴捷决定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工作和“举一反三,严管、严查、严格使用麻醉药品”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堵塞全省麻醉药品管理和使用漏洞,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省卫生健康委随后采取了5个方面的措施,包括责令调查处理、停止药品采购、全省范围通报、全面开展自查和主体责任约谈。
据了解,这是青海省检察院继今年向省教育厅发出建议后的二号检察建议。青海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度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加强对社会治理问题的关注,助力平安青海和法治青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