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简化提速审批程序 破除条框支持社会办医
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提出数十条优化措施,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根据新规,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仅指内资,下同)跨部门审批将进一步简化提速。
缺乏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
“消防、环评报告都不作为前置要件。”南京市佳延健康体检中心负责人赵俊,近日亲历了体检中心的审批程序,“审批流程前后只走了1个多月,比想象的顺利多了。”作为较早一批在新规出台后申请审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佳延健康体检中心率先尝到跨部门审批“减负”的甜头。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新规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各项审批流程,让举办者知道如何申办、找哪个部门申办,做到少跑弯路、提高效率。此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破除“条条框框”、避免互为前置。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一直在清理社会办医的各种不合理前置条件,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年初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我省也于去年出台支持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意见,内容涵盖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提供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保障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不见面”审批全程只需跑一趟
“以前在进行现场评审之前至少要跑3次窗口递交材料,现在我们只需跑一趟。”选址南京河西的临床核医学中心上周开始走审批程序,负责人赵蕾告诉记者,中心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申请材料,目前只去了一次窗口。
根据新规,有关部门应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畅通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本部门的审批和办事规定。“群众和企业咨询一件事情,有关部门要一次性全部告知;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时,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此外,新规对跨部门工作衔接方面也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主要是规划选址、机构命名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用地划拨等。比如,新规要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中医药)、民政部门主动公开并互相通报命名规定,为举办者做好政策咨询服务,有效避免因名称不一致带来的各种问题。
根据新规要求,各地要制定本地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并要尽量在省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切实降低我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便利的社会办医环境。
社会办医疗机构还须“推一把”
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就医需求作出巨大贡献。2015年,我国非公立医院在数量上首次超过公立医院,占比达52.63%。
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省社会办医快速发展,社会办医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持续增长,医疗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多元化社会办医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有民营医院1386家,占医院总数的74.8%,其中民营三级医院19家;民营医院床位数138675张,占医院床位总数的35.74%;诊疗量6097.56万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23.07%;住院人数294.25万人,占医院总住院人数的25.08%。
业内人士提醒,非公立医院还未形成足以与公立医院竞争的力量,在人才、融资、医保公平等方面仍然面临问题。“国家和各地都在大力推进社会办医,一是为了更好激发医疗领域的社会投资活力,提供更多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产品;二是为了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竞争,最终让老百姓得实惠。”(王 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