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侵权赔偿金额偏低版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打好“组合拳”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月6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2020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主要包括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提质增效等七大重点任务。
针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提出,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健全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做好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随着一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进一步全面提升,但仍存在侵权赔偿标准低等问题。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这个问题在图片行业尤其凸显,近年来中国图片市场发展迅猛,但图片侵权、贩售盗版图片等乱象横生,维权成本高、判决赔偿额低等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盗版图片日益猖獗
亟须提高侵权成本
《法制日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摄影图片”“著作权”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仅2019年就有近300个侵犯著作权判例。其中以上海包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韩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众公司)、上海品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我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诉讼较多,上述几家公司涉案10多起。
以韩众公司为例,该公司涉及与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与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景象)的图片著作权相关纠纷。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2005年9月20日,美好景象与摄影师路毅签署《委托摄影作品创作说明》,确认编号为BV-0038的摄影作品为美好景象委托路毅拍摄,拍摄日期为2016年3月3日,著作权归美好景象所有。该作品登载在美好景象域名为liestock.com的网站上,网站下方有“美好景象公司对于本网站所有图片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的声明。
而在韩众公司运营的域名为699pic.com的摄图网上,分别输入“传统文化”“传统教育”“中国风”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找到多幅相关图片,系对涉案摄影作品创意合成后形成的图片。付费后可以下载高清图,在展示图片的同时,摄图网还展示了涉案10幅图片对应的作品登记证书,作者均为个人,著作权人为韩众公司。美好景象就上述网站的登录、搜索、浏览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韩众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涉案摄影作品获得授权。最终,法院判决韩众公司赔偿美好景象25000元及合理费用2000元。
此外,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对《法制日报》记者称,该公司于2018年9月在网络图片监测时发现,“千图网”“摄图网”上存在大量视觉中国公司代理的全球商业图片库Getty Images公司的图片,上述网站在线图片中侵权数量高达数万张,由于盗版侵权数量巨大,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12月24日,《法制日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相关公安机关获悉,上述网站侵权事件已正式立案。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不少盗版图片网站规避风险的主要操作方式有以下几种:批量注册马甲账号,伪装成摄影师或设计师上传图片,实则自主运营,以规避平台责任,同时又在网站上标注侵权内容版权归网站所有;滥用避风港原则,规避平台审核义务;遇到投诉马上删图;对举报人进行反诉等。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分析认为,图片盗版猖獗的原因主要与图片版权许可机制不畅通、许可方式不便捷等有关,“盗版图片猖獗更多体现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使用,而这种使用模式,主要是图片使用简单、应用场景简单”。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则认为,一方面是侵权人或其员工的版权意识薄弱,不清楚需要依法获得授权,或者侵权人内部管理不善;另一方面是即使知道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构成侵权,但因违法或侵权成本较低而存在侥幸心理,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却较高,所获赔偿相对较低,导致维权积极性不高。
前述业内人士补充称,正版图片代理公司的维权成本日益增高,如果主张权利的图片来自海外摄影师,则每份证明域外摄影师版权权属的域外公证认证费用需花费人民币约32000元。而目前,法院判决支持的每张图片赔偿金额为800元至2500元。
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司法保护力度偏弱
盗版图片盛行,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削弱了摄影师的原创热情。
郭明(化名)是北京一名摄影师,其拍摄的作品获得过诸多赞誉。如今,他几乎不怎么碰相机了,因为“辛辛苦苦创作的东西轻易就被别人拿去了,还不好维权”。
郭明的经历并非个案,在图片行业,还有不少和他有一样经历和担忧的摄影师。
某图片网站签约摄影师初晓璐也遇到过类似经历。初晓璐在北京各个地点通过延时摄影的方式拍摄大量照片后,通过选择、剪辑、配音等后期制作,将其制作成视频。2016年8月16日,初晓璐通过个人账号在优酷视频上传了该视频,视频名称为“北京[Time]——大美帝都延时摄影”。2018年9月,初晓璐发现包图网将上述延时摄影作品发布在其平台上,遂将其诉至法院。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1月2日发布的《上海包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初晓璐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以包图网侵犯初晓璐版权视频为由,判决赔偿初晓璐10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7400元,并在包图网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一周登载致歉声明。
盗版图片一方面让摄影师权益受损,另一方面也损害了购买图片者的利益。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有多名用户在网上吐槽,原以为向某网站缴纳年费后可以放心使用图片,被正版图片权利人维权后才发现之前购买的是所谓“伪正版图片”。在遭受正版维权后,伪正版网站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最后只能由用户自己承担侵权后果。
赵占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果图片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售卖他人的图片,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图片版权授权的市场秩序。
“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是权利人维权所遇到的最大问题,但能否得到解决主要看后续具体措施,比如对于维权周期长这一问题,因法院面临人少案多的矛盾,案件审理周期普遍较长,怎么解决这些客观困难需要有多种举措,比如增加诉前调解的比重、效率。”赵占领说。
在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看来,图片版权侵权诉讼一般存在四大焦点问题,即是否构成作品、作品归属于谁、是否存在侵权、权利人损失确定。“关于这些问题,尤其是前两个问题,由于其前沿性和复杂性,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标准,造成如今图片版权保护实践中的混乱。即便相同的版权诉讼,在不同的地方法院有的被支持有的被驳回。”杜秀军说。
优化协作综合施策
有效遏制侵权现象
“图片版权保护的现状总体不太乐观。”赵占领认为,对于图片网站或者与其合作的著作权人而言,因为不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图片的版权保护状况会稍微好一些。然而,原始著作权人是否能真正获得维权收益可能还存在疑问,有些图片网站利用信息不对称,没有将维权所得分配给著作权人,或者只分配了较少的维权所得。
值得欣慰的是,两办近期印发的《意见》再次将版权保护力度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意见》在“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同时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此外,还将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健全‘大保护’的工作体系,打通‘快保护’的工作链条,构建‘同保护’的国际格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环节、多方面,《意见》着重综合施策,意在用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工具箱”,打好“组合拳”。
在李俊慧看来,图片作品作为作品的一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也必须看到图片作品著作权人群体庞大,作品版权归属确认难,会影响到图片作品许可使用模式的壮大。此外,图片作品的价值缺乏合理评估机制,一旦未经授权使用,应给予多大额度的赔偿并未统一。因此,可尽早建立统一的图片版权数据库,或引入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区分图片使用的场景不同,推动形成以免费许可合理使用为主,收费许可为辅的保护模式,可有助于提升图片版权的保护水平。
□ 本报记者 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