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勤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19年的工作,高度评价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全力办好“三件大事”,深入实施“两翼”带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巩固拓展“双创双服”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如期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期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拼搏竞进、开拓创新,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而努力奋斗!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范照兵常务副主任所作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高度评价我省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深入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依法履职、科学高效履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卫彦明院长所作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顺生检察长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