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 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 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
■ 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1月7日,《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在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意见》提出,陕西将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民办园分类登记管理全面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更加规范。
在2020年,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陕西将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办园结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现象。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
2020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公示。各级政府要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0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各市政府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各地要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资助。(记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