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
1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今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后,将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解决各地基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利于全省统一政策和经办,为老百姓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标准化服务;有利于明晰职责,压实各级政府征缴主体责任;有利于增强基金保值增值能力,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制度,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统一养老保险政策,重点是执行和规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重点是统一归集、统一拨付、统一核算,实现收支两条线;统一基金省级预算,重点是省级统一编制,各地收支任务以预算为准,并下达至地方政府;统一责任分担,重点是落实各级政府扩面征缴和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主体责任;统一信息系统,重点是搭建和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管理,重点是提供全省“一网通办、异地通办”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统一绩效管理,重点是建立基金预算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记者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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