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党政机关、社会单位4月底前全面开展垃圾强制分类
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董兆瑞) 昨天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了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
李如刚介绍,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宾馆、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商超等各类责任主体,在20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此外,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通州区率先在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全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含单位自管小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59%以上
去年,北京市修订通过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李如刚表示,去年,北京市在134家中央及国家机关、118家市级和1660家区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垃圾分类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使馆区和外交公寓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北京会议中心争创垃圾分类减量的“先行者”,倡导“不剩餐”,实施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开展示范片区创建的街道(乡、镇)总数达到224个,占全市街道(乡、镇)总数的67%,完成了5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2711吨/日,其中焚烧16650吨/日、生化8130吨/日、填埋7931吨/日,可基本满足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8%,资源化率达到59%以上。2017年以来,北京市垃圾清运量增速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10.41%下降到2018年的3.07%,2019年增速将进一步下降。
将严厉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
李如刚介绍,北京各区将加快完善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配置,今年5月1日前,按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车辆。因地制宜加快就地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满足分类处理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垃圾分类科学管理。
同时,研究出台厨余垃圾分类管理的政策办法,理顺厨余垃圾的价格和收费机制,促进餐饮单位厨余垃圾源头减水控杂,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安装就地(预)处理设备,落实“光盘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安装就地(预)处理设备。制定快递包装减量、净菜上市等工作方案,出台餐饮行业、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和党政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目录,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执法,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在执法准备方面,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北京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方案,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案由、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完善执法文书。同时,完善检查考核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各种违规行为。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