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
日前,辽宁正式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月15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推进人口普查工作。
根据要求,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过此次人口普查,我省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这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为了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问题,我省除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外,各市、县、乡政府将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普查小组。按照规定,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