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发布通知称,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
资料图:钢铁工厂。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这份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称,2016年以来,部分地区备案实施了一批钢铁产能置换项目。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项目产能置换手续不完善,有的存在“打擦边球”借机扩大产能的问题,一些项目在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了钢铁产业健康发展。
2019年,中国粗铁产量攀升至9.96亿吨,比上一年增长了8.3%。
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认为,近年来粗钢产量连年增长,2019年再创新高,容易引发市场供需失衡。另外,一些产能集中投产,供需失衡风险加大。与置换退出的旧装备相比,新建冶炼装备生产效率更高,存在加速引发新一轮供需失衡的风险。
从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来看,现有钢铁项目备案和产能置换政策已难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通知称,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钢铁项目备案指导意见、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完)
【编辑:房家梁】
原标题:两部门:1月24日起不得备案新钢铁项目 正制定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