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社区应为接受医学观察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人民网北京1月27日电(董兆瑞) 今天晚间,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三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了关于落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倩况。
陈蓓介绍,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北京市政府经慎重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是为了落实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社会共同行动,齐心抗击疫情威胁的集结号角。
《通知》要求,一是按照分类服务管理的原则,着重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人员密集场所和敏感人群集中单位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细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防控责任,并号召广大市民要本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科学防控,共同抗击疫情威胁。
对于重点人群,《通知》要求正在湖北地区出差、探亲访友的北京市居民,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从京外返京和来京人员,抵达时要配合体温检测,开展个人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外出佩戴口罩,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尤其是近期到过湖北地区或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员的,要主动配含社区的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医学观察,每日监测体温,不得外出,依法履行防控传染病的个人责任。社区应当为接受医学观察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对于宾馆、饭店、公共交通场站等人流密集的经营管理单位,《通知》要求其增加清洁与消毒频次,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实施体温检测,落实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等敏感人群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访客,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体温监测等措施,有效保障老人、儿童的健康安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提倡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鼓励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减少会议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切实履行部门、单位的防控责任。供水、供热、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市内公共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和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要保障正常服务,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满足市民日常生活。街乡、社区应当加强人员健康检测,摸排人员情况,防止疫情输入。
同时,《通知》呼吁广大市民本着为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公众健康管理措施,积极承担个人防病责任,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共同行动战胜疫情。随着春节后大量人员返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同心协力、积极行动、依靠科学、履行责任,共同构建防控工作的铜墙铁壁,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