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财政拨付3000万元专项经费防控疫情
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因资金问题受影响,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自治区财政拨付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和物资储备。
为保障专项经费及时投用,自治区政府提前预拨专项经费,并要求相关单位建立即时拨款机制,随时根据疫情需求即时拨款,确保防控资金需要。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政府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对所有疫情患者,包括在发热门诊或主动到发热门诊检查的人员,采取临时特殊医保政策,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财政兜底,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及时调整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记者 杨丽)
(责编:梁宏鑫、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