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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中国30条新举措出台 央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支持防控疫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01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抗击新型肺炎)30条新举措出台 中国央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支持防控疫情中新社北京2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抗击新型肺炎)30条新举措出台 中国央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支持防控疫情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魏晞)1日,中国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手出台三十条措施,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其中包括: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要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

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

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完)

【编辑:刘羡】
原标题:30条新举措出台 央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支持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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