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多部门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和市场监管
人民网济南2月4日电(张代生)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与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和市场监管工作。
《通知》提出,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医疗物资供应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科学应对“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的问题,加强肉蛋菜生产、价格、外调、库存、交易、消费、进口等调度监测和信息共享、信息公开,推进产销衔接,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重点地区有效供给。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对纳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和生活物资保障组清单范围的相关企业,协调金融机构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及时保障合理资金需求。
《通知》要求,督促发电企业履行电煤调运供应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电煤采购和存储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电、供热用煤需求。督促发电企业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稳定发电、供热出力。电网企业要强化统一调度,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等专项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组织加油站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运输救护人员、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车辆的加油需要。督促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运行调节和产销衔接,全力保障发电、居民生活、清洁取暖、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用气需求。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
《通知》指出,铁路部门要落实重点物资优先去向、优先空车、优先挂运“三优先”措施,港口企业要落实重点物资优先靠泊、优先装卸、优先生产组织“三优先”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保障防控疫情及生活急需物资运输安全畅通。对执行紧急运输任务的运力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对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并组织好铁路、民航、水运“最后一公里”接驳衔接。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指导社区超市尽早开业,督促超市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认真落实市场价格日报、供求情况周报制度,严格执行市场供应、价格每日零报告制度。开展居民日用品价格巡查专项行动,对防疫物品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抬价且购销差价超过35%的,以哄抬价格论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