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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江苏灌南县两例新增病例均与“病毒污染”药店有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注意!新发现的连云港灌南县病例均与“病毒污染”药店有关9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消息,寻找2月9日新公布的灌南县2名病例的密

注意!新发现的连云港灌南县病例均与“病毒污染”药店有关

9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消息,寻找2月9日新公布的灌南县2名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新增病例1基本情况:

患者侍某某,男,66岁,近期曾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一建筑工地务工,现住灌南县新安镇德汇花园6号楼3单元,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侍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1日,17时左右,从苏州乘坐私家车于24时左右返回灌南家中,期间没有停车休息。

1月22日,8时左右,步行前往朱冯兰骨科医院看望住院嫂子;9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23日,7时左右,步行前往朱冯兰骨科医院,8时左右返回家中;午饭后一家开车到孟兴庄镇韩李村老家贴对联;18时左右,在同村大哥家吃晚饭;20时左右,返回新安镇德汇花园小区家中。

1月24日,全天居家无外出。11时左右,杭州务工回来的妻子三弟一家至患者家中拜访。

1月25日,10时左右,至德汇花园小区沐月居6号2单元女儿家就餐;13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26日,7时左右,和妻子步行前往朱冯兰中医骨伤科门诊部给嫂子送早餐;8时左右回家,之后无外出。

1月27日,8时左右,和妻子步行前往朱冯兰中医骨伤科门诊部给嫂子送早餐;9时左右,步行至海西公园东侧的康盛大药房购药,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9时左右,和妻子前往鹏程菜场买菜;10时左右回家,之后无外出。

1月29日—2月2日,居家无外出。

2月3日,居家无外出。出现咳嗽症状,自行服药。

2月4日,居家无外出。18时—19时左右,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

2月5日,白天居家无外出。21时左右,因发热,私家车送至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新增病例2基本情况:

患者金某某,女,49岁,灌南县新安镇海西公园东侧康盛大药房员工,现住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路860号硕湖小区,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金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2日—2月3日,往返于家和药房之间,偶尔去硕湖菜场买菜。

2月4日,出现发热、流鼻涕的症状,居家自行服药,居家无外出。

2月5日,居家无外出。

2月6日,因发热、咳嗽、腹泻,9时左右,私家车送至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健康查体后,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这两名新发现病例,都与今天中午曾经提醒过的“病毒污染”药店有关:

2月9日上午,连云港市发布《关于近期去过灌南县康盛、盛康大药房人员施行居家医学观察的通告》:

近日,连云港市灌南县康盛、盛康两大药房经营者王某某及其亲属先后多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对近期(1月24日之后)去过康盛、盛康两大药房的人员,采取居家医学观察的措施。自行居家医学观察必须满14天(自接触药房最后一日起算)。

之前的2月8日下午,连云港市曾发布消息。新增确诊病例中有一对母子,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分别经营两处药房。

1月20日至1月31日、2月2日至2月3日,确诊患者王某某(女,53岁),经营灌南县人民西路海西公园旁盛康大药房。

1月20日至1月31日、2月2日至2月4日,确诊患者王某某(男,27岁),经营灌南县妇幼保健院旁康盛大药房。(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编辑:罗攀】
原标题:江苏灌南县两例新增病例均与“病毒污染”药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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