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司法厅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察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力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指挥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察,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要做好警力统筹,合理部署封闭、隔离、备勤、应急警力,做好相互支援、应急处置的准备。省厅政治部要指导各级组织人事和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宣传、激励关爱、执纪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斗争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的具体意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统筹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全面梳理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防疫工作法治指引文件,制定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处理法律意见。有针性地宣传解读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力度。
就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随时关注全系统干警职工、罪犯、戒治人员是否出现发烧、乏力、胸闷、咳嗽等疑似症状,新收罪犯戒毒人员一律检测体温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对谎报、瞒报、漏报疫情情况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问责。
各监狱戒毒单位要严格落实监所封闭管理,常态开展狱内干警和罪犯戒毒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记录,暂停外协人员进入监所,对外来车辆和物资严格消毒。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重点对监(宿)舍、教室、活动室、晾衣间、食堂等区域加强通风、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加大消杀频次,保持健康卫生环境。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处置流程,明确纪律责任,及时开展演练,一旦发生疫情,在1小时内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和省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严格按照预案处置。(韩震震 彭继友 朱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