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发布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中新网昆明2月13日电(缪超)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13日在昆明召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云南省制定出台了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社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
随着对新冠肺炎的进一步认识,目前已经明确,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人群普遍易感。呼吸道传染病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极易引发聚集性流行。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宋志忠介绍,随着逐步复工、复岗、开学,一些重点场所,如工厂、学校、机关单位、商场超市、建筑工地、交通工具等,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强,一旦发生病例,容易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
为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制定了《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
指南具体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办公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建筑工地防控技术指南》《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交通工具防控技术指南》《商场超市防控技术指南》《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公共场所防控技术指南》《监管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防控技术指南》《社区防控技术指南》《养老机构防控技术指南》,以及《疫情防控现场消毒技术指南》和《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等15个附件。
这15个具体的防控技术指南,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社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针对不同场所,强调主体责任,规定在发生疫情前,如何开展日常防控管理,包括:制定预案,组织发动,健康宣传、症状监测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发生疫情时,如何规范处置流程,防止疫情传播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