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一乡镇多人走亲后确诊新冠 书记镇长已被免职
2月14日,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疫情通报,2020年2月13日0-24时,全区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例(同心县3例)。
截至2月13日24时,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7例,其中银川市32例(兴庆区13例、金凤区8例、西夏区6例、永宁县4例、灵武市1例),石嘴山市1例(大武口区),吴忠市25例(利通区4例、青铜峡市4例、同心县14例、红寺堡区3例),固原市5例(原州区2例、隆德县3例),中卫市3例(沙坡头区2例、中宁县1例),宁东1例(宁东镇)。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截至2月13日24时,宁夏同心县确诊病例达14例,成为宁夏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最多的县区。14人中多人互为亲戚,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后,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期间确诊新冠肺炎。
多人成为密切接触者后被确诊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同心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同心发布”上,自2月6日以来发布的7份《关于同心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发现,这14例确诊病例均系同心县韦州镇人,多人互为亲戚;1月27日以来多人曾互相做客、串门;其中11人被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后,又被确诊。14例病人中最小的仅有3岁,最大69岁。
例如,官方微信公众号“同心发布”2月6日发布的《关于同心县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第1号)》中写道,2月5日确诊病例,患者苏某某,男,66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人。1月31日出现咳嗽等症状,到韦州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4日被吴忠市人民医院收治隔离。2月5日,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官方微信公众号“同心发布”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同心县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第4号)》中写道,2月9日确诊病例彭某某,男,39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主要活动轨迹:2月2日,患者到韦州镇石峡村一洗车行洗车,随后驾车携妻子王某某到韦州镇卫生院看望苏某某。2月7日,患者被作为2月5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官方微信公众号“同心发布” 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同心县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 (第6号)》中提到2月12日确诊病例王某某,男,69岁,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人。主要活动轨迹:1月21日—30日,患者女婿彭某某(确诊病例)一家5人多次到患者家做客。2月2日13时,患者到女婿彭某某(确诊病例)家做客,14时返回家中。2月4日14时,患者到女婿彭某某(确诊病例)家探望已出现症状的彭某某,17时返回家中。2月9日18时左右,患者王某某作为2月9日确诊病例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上述消息表明,2月7日,彭某某(2月9日确诊病例)作为苏某某(2月5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后,于2月9日确诊新冠肺炎。彭某某(2月9日确诊病例)的岳父王某某(2月12日确诊病例)2月4日赴确诊病例彭某某家,探望已出现症状的彭某某后,于2月9日作为彭某某(2月9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2月12日确诊。
而1月27日,《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第2号)》中提到,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要树立自我防病意识,春节期间暂停聚餐聚会、走亲访友。
公安机关将对违反疫情管理相关通告和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据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夏新闻网”消息,2月8日,同心县韦州镇因履行责任不到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目前造成有两名患者确诊的疫情,对防控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同心县委研究,免去周华韦州镇党委书记职务,依法免去杨志兴韦州镇镇长职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月5日,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村民苏某某(男)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该患者于1月26日先后在韦州镇、同心县城、吴忠市区进行私车非法运营,车上先后载客7名。1月27日和29日,该患者又因外甥女出嫁一事外出帮忙并参加其婚礼,期间与多人密切接触。1月31日,该患者在韦州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4日,该患者自驾车到吴忠市人民医院就诊并被留观。
2月6日,韦州镇石峡村村民苏某某(女)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该患者参加了1月27日韦州镇庆华村村民马某某在家中举办的小范围婚庆,与多人密切接触,存在疫情传播扩散的重大风险。
上述消息指出,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关键、最紧要的时刻,同心县韦州镇党委书记周华、镇长杨志兴作为该镇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政治站位不高,形势认识不清,斗争意识不强,督促检查不严,防控措施不细,没有对全镇范围内的村镇道路进行全方位网格化管控,存在防控漏洞,形成安全隐患……对县委、政府关于暂停举办所有婚庆和家庭集体宴席聚餐活动的要求贯彻落实不力,致使韦州镇韦一村村民苏某某(男)在确诊前参与闫卷村村民马某(苏某某妹夫)筹办的婚庆事宜并参加婚礼,也未及时发现并制止韦州镇庆华村村民马某某在家中举办的小范围婚庆,致使石峡村村民苏某某(女)在确诊前参加了该婚礼,形成疫情有可能传播扩散的重大隐患。2月6日,同心县委免去周华韦州镇党委书记职务,按照法定程序免去杨志兴镇长职务。对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作进一步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另据宁夏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宁夏”消息,2月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赴同心县韦州镇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消息写道,此前同心县韦州镇因履行责任不到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辖区发生两起群众在家中举办婚庆引发人员聚集现象,个别参与群众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存在疫情传播扩散重大风险,对防控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经同心县委研究,对韦州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了免职处理,并就有关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由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随后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公安机关也将对违反疫情管理相关通告和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安排一名副县长兼任韦州镇党委书记,全力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