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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专家指重大疫情对地方政府信息发布 提出新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4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抗击新冠肺炎)专家指重大疫情对地方政府信息发布提出新要求中新社武汉2月24日电 (记者 艾启平)“如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消

(抗击新冠肺炎)专家指重大疫情对地方政府信息发布提出新要求

中新社武汉2月24日电 (记者 艾启平)“如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消除恐慌、凝心聚力,已经成为推进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李妙颜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4日下午,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8号通告称,此前发布的第17号通告,“系市指挥部下设的交通防控组未经指挥部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发布的,现宣布该通告无效。”

此前的2月21日,湖北省卫健委发布的2月20日疫情数据与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不同,湖北省卫健委对数据进行了订正。湖北省卫健委副主任涂远超对此坦言,社会高度关注该省调整报告的病例数,并对数据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将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疫情数据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自疫情暴发以来,政府发布了大量信息,但由于有些信息内容和形式不规范,使得有的信息发布无效,甚至还产生了负面影响。”李妙颜进一步指,重大疫情的发生对地方政府信息发布提出了新要求。

李妙颜认为,通常而言,政府部门信息发布渠道比较受关注的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政府发布通告,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三是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四是通过主流媒体开展新闻报道。

李妙颜建议,这四种形式应该各有所侧重。政府发布通告,应体现权威性、可行性,及时准确、广而告之;新闻发布会应回应关切,做到主动发布与答疑解惑相结合;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包含最新疫情动态和防控指南,形式应生动直观、易于传播;主流媒体发布信息应守好底线,关注热点,引导舆论。

李妙颜指出,疫情当前,不管是哪种形式的信息发布,发布哪些内容,都需要政府官员、媒体等多做换位思考,坚持人民立场、体现民众视角,把“响应人民的呼声,满足人民的需要”作为目标。(完)

【编辑:周驰】
原标题:专家指重大疫情对地方政府信息发布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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