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有何意义 看专家全面解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巨大隐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于2月14日经过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决定》通过18条法规,不仅以食用或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对野生动物的狩猎、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链条监管,还设立了严厉的法律责任。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泽庆:对于生产或者是经营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来制作食品的,我们规定了非常严厉的惩罚。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包括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没收相关的工具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于涉及到的相关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是食品的价值,货值不足1万元的,要处于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货值1万元以上的,处于价值,货值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另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这一《决定》中也将被保护的野生动物的种类,进行了扩展。除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天津地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外,还将其他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包含在内。不过,全国人大24日通过施行的《决定》中已将人工繁殖、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了禁食的范围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曹明德:天津的立法禁食范围并没有包括人工繁殖、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禁食范围,恰恰包括了这些人工饲养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么一个扩大,我理解为还是进一步地防堵了原来野生动物保护法上的这些关于建设范围方面存在的漏洞。从实际情况看,人工繁殖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往往可能成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重要的链锁,是他们的一个重要的一个来源。
除了禁食范围的明确之外,天津市出台的《决定》中,政府和多部门的监管职责也都被详细地加以明确,法学专家表示,这样的立法思路有助于相关法规的推动执行。
明确被禁止的违法行为 切断产业链
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天津市出台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凡是以食用或是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的,对野生动物的狩猎、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等行为,都属于被禁止的违法行为。
同时《决定》还明确了严格的处罚规定: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是食品的违法行为,最高将被处以其价值或货值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决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的事实还将被纳入到信用信息系统或是市场主体的信用公示系统。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专家表示,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直以来也是野生动物减少的一个直接原因。一些物种因为人类的捕杀食用,从种群量庞大逐渐骤减,甚至濒临灭绝。这些活生生的例子正在警示着人类,保护野生动物其实是保护人类自己。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吕植:野生动物它所构成的生态系统,是支撑我们人类生存的一个安全保障,安全保障不光是说保障了我们呼吸新鲜的空气,野生动物还是防止这些疾病来侵扰人类的一个屏障。因为很多疾病在野生动物身上就拦住了,这些野生动物不病,或者是不传染,那么这些病实际上就很少到人类这里,是人类打破了这个界限,进入到了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是把野生动物放到了餐桌上,才导致了这样的一个平衡的丧失。我们跟他们友好相处,保持一定之规,就能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