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财政支持 护航农产品稳产保供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出台4方面17条具体措施,为抗击疫情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财政支持。
在加快惠农补贴资金兑付方面,我省要求各地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同时用好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省补助资金等。
在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方面,我省将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的支持力度,及时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支持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还将实施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并落实种植业结构调整、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等财政扶持政策。
为推进农事企业复工复产,我省将积极运用县域经济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对符合加快突破辽西北省财政补助政策支持范围的农事企业,给予财政补助或贴息;此外,还支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政策业务范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落实国家启动实施的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给予支持。
(责编:邱宇哲、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