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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莫让机动车成未成年人“玩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1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莫让机动车成未成年人“玩具”深夜,在空旷街道上,多辆轿车高速飙车、漂移、追逐竞驶……疫情当前,近日,福建仙游警方

原标题:莫让机动车成未成年人“玩具”

深夜,在空旷街道上,多辆轿车高速飙车、漂移、追逐竞驶……

疫情当前,近日,福建仙游警方查处一起街头飙车案件,参与飙车者发现疫情期间路宽车少,多次从租赁车行租借轿车,在深夜频频飙车,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值得注意的是,被抓的违法人员中,大多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明显增多。

多地警方表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是违法且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教育、交警等部门应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但更重要的是,家长务必尽到监护责任,把车钥匙收好,莫让机动车成为孩子的“玩具”。

未成年人驾车非常危险

2019年12月25日凌晨3时50分许,一声巨响响彻街道,两辆轿车相撞受损。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现场一辆轿车停在车位上,左前方被撞凹,另一辆轿车侧躺在马路中央,碎片散落一地,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面对民警询问,一名满嘴酒气的年轻男子称肇事车辆是自己的,但驾驶车辆的朋友已经离去。当民警询问肇事司机情况时,年轻男子却支支吾吾极不自然。民警告诉他,肇事司机超出时限还不回来,将被视为事故逃逸,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听到这里,年轻男子才吐露真相。

原来,年轻男子李某当晚参加朋友聚会喝了酒,却还自己驾车回家,行驶至事发地时,手机响起,他低头看手机没有注意看路,从而发生事故,撞到停着的车辆同时自己车辆也侧翻到马路中央,民警赶到前,他刚刚惊魂未定地从车里爬出来。

民警要求李某出示相关证件,但他闪烁其词始终拒绝,劝说无果后民警通过系统调取信息,发现李某生于2002年4月,属于未成年人,连申领驾照的资格都没有。经相关部门检测,李某属于醉驾,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该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近年来,00后已经成为涉酒违法的重点人群,这些未成年人热衷于各种聚会,其中一些男孩儿酒后不计后果,枉顾安全,无证驾车现象频发。

“即使没有饮酒,未成年人驾驶汽车也是非常危险的。”这位民警说,年纪较小的未成年人驾驶汽车时,由于身材矮小坐在车里容易被中控台挡住视线,甚至连道路都看不清,更不用说控制油门、刹车、挡位等;十六七的少年虽然身材接近成人,但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尚不成熟,生活经验不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家长放任唆使坑娃受罚

民警对上述案件后续办理中发现,对于儿子李某的驾车行为,其父母是知情并默认的。事实上,正是因为家长疏于管理,对孩子缺乏交通安全教育,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交通法律和安全意识欠缺,明知没有驾驶证仍违法驾车。

2019年11月,河北高速交警邯郸大队民警在邯郸西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大货车驾驶人脸庞稚嫩,不像是成年人,而同车年长男子看到民警非常紧张。民警检查证实,驾车的少年果然是未成年人,是同车男子的儿子。跟着父亲跑运输的少年担心父亲长途驾驶劳累,主动提出替父亲驾驶一段路程。

虽然是替父分忧,但少年的行为已经违法,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对其无证驾驶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少年的父亲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也被处以1500元罚款。

面对未成年子女驾驶机动车,一些家长默许纵容,一些家长却完全是唆使“坑娃”。

2019年7月,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一男子录制的一段小视频引发社会关注。视频里,满脸稚气的小男孩双手握着方向盘,独自驾驶汽车向前行驶,副驾驶座上的孩子父亲毫无顾忌地用手机录制着视频。

有网友很快对视频进行举报,盐山县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根据视频的拍摄地点、未成年驾驶人、视频录制者等线索,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很快找到了涉嫌违法的视频录制者李某。

警方调查获悉,2019年6月27日下午,李某驾驶小轿车在盐山县行驶,中途将车辆交给自己不满13岁的儿子驾驶,为了取乐随意用手机录制了一段小视频,并上传到微信朋友圈。由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警方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家长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在交通安全上不容马虎。平时应把车钥匙收好,莫让汽车成为孩子的‘玩具’。若孩子提出想要开车的不当请求,应及时拒绝,并教育孩子知晓无证驾驶的危害。”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对该案件的通报中指明。

发生事故监护人须担责

不管是未成年子女经过父母同意驾驶机动车,还是偷偷独自驾车出行,都反映出家长对未成年人驾车的不重视,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

2019年10月29日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一名刚满17岁的男孩借朋友的摩托车出行,一路驾车在道路中间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迎面碰撞,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男孩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是此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其本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9年7月16日,在广东省阳江市,17岁的李某无证驾驶朋友租来的汽车,与一辆横过马路的摩托车相撞,将摩托车上的两名驾乘人员撞飞,造成1死1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弃车逃逸。1个多小时后,李某投案自首。

“由于未成年人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极度贫乏,开车上路通常是横冲直撞,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遇到突发情况时来不及正确有效应对,并且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民警王亚男坦陈,现在未成年人接触车辆的几率大大提高,未成年人驾车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问题上,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说。

陈江涛介绍,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车辆是其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获得驾车许可,监护人都是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是其他人的,经过所有人许可驾车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民事赔偿主体;未经车辆所有人许可而驾车发生事故,监护人是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疏忽,车辆所有人和监护人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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